一、操作人員基本要求:
1、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證;
2、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,操作人員應立即向現場管理負責人報告。
二、作業前應做到:
1、檢查電氣線路、控制器觸頭、各種儀表的情況是否正常;
2、檢查制動器間隙是否合適,制動摩擦片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;
3、檢查鋼絲繩的磨損及斷絲情況;
4、檢查吊具(吊鉤、抓斗等)的磨損情況;
5、空載試運行,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。
三、 作業中應做到:
1、操作基本要求:
①、穩:操作人員在操縱起重機的過程中,必須做到起動、制動平穩,吊鉤或負載不搖晃;
②、準:在穩的基礎上,吊鉤或重物應正確地停放在所指定的位置上;
③、快:在穩、準的基礎上,協調各機構動作,縮短工作循環時間;
④、安全:對設備能預檢預修,確保起重機在生產過程中安全運行,在操作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,不發生或者預防任何人身設備事故;
⑤、合理:在了解、掌握電動機特性的基礎上,根據吊運物件的具體情況正確操縱控制器。
2、嚴格遵守“起重十不吊”的規定:
①、超過額定載荷不吊;
②、多人指揮,信號不明或光線暗淡看不清不吊;
③、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;
④、掛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;
⑤、歪拉斜掛不吊;
⑥、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動物件不吊;
⑦、帶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墊好不吊;
⑧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險品無安全措施不吊;
⑨、埋在地下的物件未采取措施不吊;
⑩、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在超過六級以上的風不吊。
3、每一步操作前均應鳴警鈴;
4、作業時應集中精力,不準與同室其他人交談,不準喝酒;
5、必須遵從指揮信號,信號不明或指揮工沒有離開危險區域不準開車;
6、控制器應逐級開動,禁止將控制器手柄從順轉位置直接轉到反轉位置作為停車之用;
7、在吊具下放到下極限位置時,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有除固定圈外兩圈以上的安全圈數;
8、在操作過程中,如遇到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,應盡快將各控制器轉回到零位,切斷司機室里的總開關,并通知指揮工,如此時重物吊在空中,操作人員和指揮工不準離開崗位,警告任何人不得進入危險區;
9、如遇設備故障應立即停止作業,并通知修理工進行修理,嚴禁設備帶病運行。
四、作業后應做到:
1、作業結束后,把起重機停在指定位置,各控制器轉回到零位,切斷司機室里的總開關并清潔司機室;
2、例行檢查各部件磨損情況,減速機潤滑油使用情況,作好運行日報表;
3、會同接班人員一起檢查,若無問題,雙方應在運行日報表上簽字后,交班人員方可離開。
所有的操作人員按上面的操作方法來做的好,會減少很多麻煩事!做事事半功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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